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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10+1检验检疫合作与发展 |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兽药114 |
日期:08-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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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在未来10年内建成一个拥有18亿消费者、超过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自由贸易区。它是继欧洲经济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区后,世界上又一重要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它的建立不仅使中国和东盟在亚洲的地位进一步提高,进而改变整个亚洲的经济格局,而且将对二十一世纪上半叶的世界经济和政治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启动以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关系全面提升,政治上,高层往来频繁,关系日益和谐。经济上,双边贸易额持续增长,已由2002年的547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2025亿美元,平均年增幅达20%以上,原定2010年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已提前3年实现。东盟10国与中国已经相互成为商贸和旅游之地,2005年以来,双方人员往来人次均达600万以上。目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经进入全面的、实质性的运作阶段。按照自贸区建设计划,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成,2015年全面建成,中国经济将迎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繁荣和美好的未来。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际经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保障人类生命健康安全、动植物安全、环境安全,以及保证贸易公平竞争、维护贸易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实施,贸易自由化、通关便利化对自由贸易区各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把关与服务水平、合作领域与深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泛珠三角区域("9+2")具有与东盟国家交往的地缘优势,创造并完善适应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措施,提高检验检疫自身能力和工作质量,全面深化"9+2"检验检疫合作,充分发挥推动"10+1"检验检疫合作的有效性,是检验检疫部门肩负的历史责任。
一、"10+1"检验检疫合作取得的成效与发展要求
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对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与实施,以及及时协调解决区域贸易中发生的检验检疫问题,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防止疫病疫情传播,促进中国-东盟贸易和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伴随着中国-东盟全面合作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发展而不断拓展,覆盖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以及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效。一是自2003年开始,我国领导人在"10+1"领导人会议上不断推进质检合作,分别就开展质检合作、建立磋商机制等发出倡议,得到东盟国家领导人积极响应。二是经过努力,我国与东盟于2007年11月在新加坡正式签署SPS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并在拓展至TBT领域商签合作备忘录达成共识。截至2007年底,我国政府已与马来西亚政府分别签署了TBT和SPS领域的两个政府间合作备忘录;已分别与泰国、缅甸、越南、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等8个东盟成员国有关质检主管部门建立了磋商与交流机制,并正式签署了40多份检验检疫领域的双边合作文件,包括建立合作机制的双边协议、会谈纪要、确立具体商品市场准入条件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议定书等。与东盟欠发达国家的合作也正在加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这些国家在质检领域的技术援助,帮助其提高能力建设。
三是分别于2003年、2006年和2007年成功举办"中国-东盟非典型肺炎出入境检疫管理会议" 、"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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