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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10+1检验检疫合作与发展 |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兽药114 |
日期:08-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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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发表《北京宣言》、《南宁共识》和《南宁联合声明》等,尤其是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中国和东盟质检部长级磋商机制的正式建立和运作,为中国-东盟在质检领域的合作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四是我国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承担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与实施中涉及的检验检疫(TBT、SPS、原产地规则)的工作,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投资贸易便利化和交通便利化,作出了建设性的贡献。五是在《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框架下,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已经启动,2005年在南宁首次举办了"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研讨会",2006年3月举行了首届中国-东盟标准与质量咨询委员会(ACCSQ)会议,双方标准化部门正在探讨开展国家标准与技术法规比对研究项目。六是积极开展对东盟质检技术援助、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和合作研究工作,2004年以来举办了"中国-东盟植物检疫风险分析培训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TBT、SPS措施研讨班"、"大湄公河次区域检验检疫部门官员研修班"、"中国-东盟防止禽流感跨境传播研讨班"等,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了对近500名东盟秘书处和各国官员的不同形式和内容的质检培训,受到东盟方面积极评价。
七是2007年11月,中国政府和东盟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加强卫生与植物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合作从此走上了机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和双边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并促进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健康发展。
在首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指出,质量是保障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建立质检合作机制,深入开展质检交流,就检验检疫、原产地规划、质量标准化、质检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开展合作,是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共同愿望。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质检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将会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发展,为共同造福这一区域的18亿人民作出贡献。这是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总的指导原则和要求,也是国家质检总局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工作。
二、"9+2"检验检疫在推动"10+1"合作中的优势与作用
加强"9+2"检验检疫合作,充分发挥推动"10+1"检验检疫合作的有效性,是责任所在,也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一)"9+2"地缘与经济功能优势明显,经济发展与"10+1"越来越紧密。
1.泛珠三角"龙头"核心区的拉动与辐射作用日益凸显。
泛珠三角经济圈含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区,是目前中国已经形成的三大经济圈之一。泛珠三角地域面积占全国的五分之一,总人口占全国三分之一,GDP总量约占全国的47%;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50%以上。"9+2"地缘与经济功能优势明显,在地域上东临东南海、台、港、澳,南接中南半岛,在功能上临海、临边,直接与港澳、东盟国际市场连接,形成内外双向开放拓展的经济大板块。随着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发展,以及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和湄公河开发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注入新的活力,"9+2"的作用和影响力将越来越大。一段时期以来,香港和"珠三角"这两个"龙头"核心区,内外双向发展、西拓南进并举,充分利用东南沿海既有的体制、资本、信息、市场等优势,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市场扩张、体制和信息向周边"技术低度区"辐射,通过" 技术梯度转移"、"产业梯度扩散",带动中西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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