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后,须将银行汇款单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以便核查。
3.所有参展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取得合法经营权厂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携带假冒伪劣产品进场参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4.组委会在确认报名后,于会前三十天向参展单位寄送《参展商入会通知书》。
◆敬请垂询
2008中国畜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7号源润大厦A座407 邮 编:300250
电 话:022-60468361 60468360 60468359 60468364
传 真:022-24341131 E-mail:tjxmh88@126.com
联系人:王 猛 手 机:13702036397 |